联系电话:(025)85203886 
欢迎访问南京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中桥中学!
  • 文章标题
  • 文章摘要
  • 文章内容
  • 全文搜索
行健致远 自强不息
诲人不倦 日进不懈

中桥中学实验器材(药品)管理制度

浏览数量:30     作者: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     发布时间: 2021-01-19      来源:本站


、做好防火工作。除实验需要外,严禁火种。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。

、各种器材、药品必须严格登记造册,录入到相应平台。

、对危险物品的管理必须贯彻控制使用、重点管理的方针,坚持分类存放,特殊保管的原则。做到双人双锁。对所有物品应定期检查核对,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。

、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物品,存放与保管危险物品时,必须严格执行四个不准的规定:性质相抵触,不准存放在一起;互相能引起燃、爆的,不准存放在一起;非危险物品仓库,不准存放危险物品;露天不准存放。

、严禁设置一切明火,严禁试验、分装、打包与其他任何可能引起燃、爆的不安全操作,装卸危险物品时,必须轻拿轻放,不得震动、撞击或磨擦;不得随意重压和倾倒,不得随意碰撞或滚动搬动。存放区域的附近,应树立明显的警示标志。

、做好防盗工作、安装防盗设施,贵重器材及危险品的存放点必须有防盗报警器。管理人员离室应关锁好门窗、切断电源,关闭自来水。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。

、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自查,对性质不稳定或容易分解变质的危险物品,应定期测量化验,并作详细记录。

、进出库或使用后,必须对操作现场与周围环境作认真检查,对遗存或散落的危险品及时清扫、处理。

九、实验器材、药品一律不外借。

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

20199


Copyright @ 2019 南京市第九中学教育集团中桥中学版权所有 电话:025-85206249  备案许可证号:苏ICP备1305574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