浏览数量:2708 作者: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 发布时间: 2021-01-19 来源:本站
为规范电动车的管理,给广大教职工电动车的充电提供方便,确保电动车的充电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总务负责电动自行车充电处的管理,(南)门卫负责日常监管;
二、充电处只限本单位教职工使用,充电人员对充电器双相插头至连接车体线路、车体本身,和充电过程负全责;
三、本充电处只限电动自行车充电。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线路、插座、和开关,严禁一座多充现象;
四、电动自行车按秩序停放充电,充电时长原则上不得超过6小时。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电动车尽量不放置在充电位置,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自行车充电;
五、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07:20至16:20;因充电时间过长,充电器、电瓶、线路陈旧老化、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,造成学校及他人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的由车主负责;
六、充电方法:充电时应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连接,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双向插头连接于充电处的插座上。如果反方向操作,接口处可能打火,绝缘体烧焦后可能造成短路,引发火灾及人身伤害事故;
七、教职工每天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,对充电器、插座、插头、线路进行检查,坚持做到多闻、多看、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。总务负责充电处日常安全检查,发现异常情况当即处理,处理不好的及时向领导汇报;
八、严禁将充电器放置在衣物、护膝等可燃物上充电;
九、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;
南京市八卦洲中桥中学
2019年9月